2017年再融资结构失衡现象逐渐扭转,定向增发的公司家数及募资额双降,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融资规模大幅增长。
由于定向增发的发行条件宽松,定价时点选择多,发行失败风险小,使其在前几年成为绝大部分上市公司首选的再融资品种,公开发行的再融资规模急剧减少。一项统计显示,2012年和2013年定增募资规模分别为3361.13亿元、3653.04亿元,而2014年至2016年分别升至6932.03亿元、13221.25亿元、16955.98亿元。
2017年两项新规的出台,致使定增降温。其一,2017年2月发布的再融资新规,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提出更严格的要求,抑制过度融资,引导资金脱虚向实。其中有两项限制性规定尤其引人注意: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,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%。上市公司申请增发、配股、非公开发行股票的,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。
其二,2017年5月出台的减持新规,延长了资金参与定增的退出期限,使其参与热情下降。持有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,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,在解禁后12个月内不得超过其持股量的50%,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比例在任意连续90日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%,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比例在任意连续90日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%。
统计显示,2017年定增募资规模为13161.25亿元,较上年下降了22%。虽然定增募资仍是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主要方式,但终结了定增规模连续5年的增长势头。
定增门槛的提高,使可转债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新宠。部分公司的定增方案在再融资新规推行后不再达到要求,转而寻求以发行可转债作为替代性融资工具。监管部门鼓励发行可转债的态度十分明显。按照再融资新规,发行可转债、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的,不受“本次再融资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不得少于18个月”的限制。